1、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具体负责本学科本年级学生的教学工作;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教学方案,并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习惯的培养和适度的课后跟踪服务;
3、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学生进行教学引导、心理疏导和续报名工作;
4、及时接收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质量;
1、热爱教师工作,熟悉教材及课程设置,有相关授课、辅导经验者优先。
2、有良好的教育职业精神和责任感,师德端正,一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带过全国卷带过毕业班者。
3、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表达能力优秀,有亲和力,擅长与学生沟通交流者优先。
4、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在学科组中互促互进。
5、耐心负责,敢于挑战。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二、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一)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和职务聘任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用。任课教师受聘期间,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纪律等方面,接受所聘系(部)的指导并向聘任系(部)负责。
(二)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三)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合理组织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制定课程(实践环节)进度计划。2.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高水平与一定特色的适用教材(指导书等),经系(部)同意后实施。3.负责课程(实践环节)需用的模型、挂图、幻灯片、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4.负责该课程(实践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5.负责课堂纪律、实习纪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考勤工作,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6.负责主持该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7.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与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务处、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8.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表率。9.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学规律,提出教改方案,经系(部)和教务处认可后试行。10.接受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11.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岗位职责:
1、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与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辅导计划和方案;
2、按照辅导计划备课,写好教案;
3、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或教研活动;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教学方法;
5、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6、及时整理学生学习情况及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院校毕业优先;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者优先;
3、熟悉江苏中小学语文课程设置;
4、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耐心、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5、1-3年以上教龄,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负责授课、试卷出题以及批改工作,时常进行学科及教学研究;
2、针对学生个人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安排,因材施教;
3、为学生提供专业、高质量的'教学服务,进行个性化课程讲授;
4、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及方法;
5、在授课期间因时制宜分阶段组织测验活动,以检验学生接受辅导的成效;
6、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