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 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责任、标准。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调整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乙方默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岗位和标准工作。
第八条 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经培训考核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约。
四、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施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资为 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工资、超时补贴、竟业工资等。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务变动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提供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手续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解除、终止、续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主要指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及通讯等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当将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征得双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础上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甲方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证主动移交,积极配合办理解除或者终止的相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员工培训协议中的服务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员工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已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纪律等内容及时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签字同意的文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证明、暂住证等个人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果乙方对于前述内容不实,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无效,其无效之不利结果由乙方自已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 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责任、标准。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调整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乙方默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岗位和标准工作。
第八条 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经培训考核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约。
四、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施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资为 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工资、超时补贴、竟业工资等。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务变动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提供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手续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解除、终止、续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主要指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及通讯等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当将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征得双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础上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甲方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证主动移交,积极配合办理解除或者终止的相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员工培训协议中的服务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员工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已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纪律等内容及时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签字同意的文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证明、暂住证等个人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果乙方对于前述内容不实,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无效,其无效之不利结果由乙方自已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 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责任、标准。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调整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乙方默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岗位和标准工作。
第八条 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经培训考核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约。
四、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施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资为 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工资、超时补贴、竟业工资等。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务变动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提供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手续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解除、终止、续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主要指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及通讯等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当将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征得双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础上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甲方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证主动移交,积极配合办理解除或者终止的相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员工培训协议中的服务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员工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已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纪律等内容及时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签字同意的文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证明、暂住证等个人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果乙方对于前述内容不实,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无效,其无效之不利结果由乙方自已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2、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2、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3、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
3、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1)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
(3)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
(4)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5)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____%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8、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9、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1)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条经济补偿金标准
1、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4、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包含试用期1到3个月,试用期限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岗位职位说明书要求的 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责任、标准。如果乙方不同意安排和调整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同乙方默认,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新安排的岗位和标准工作。
第八条 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经培训考核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解除与乙方的合约。
四、工作时间
第十条 甲方施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工作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及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指每月 日到下月的 日),月工资为 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技术工资、超时补贴、竟业工资等。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因工作任务变动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当提供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手续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解除、终止、续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主要指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及通讯等费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当将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征得双方的同意,在本合同的基础上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甲方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乙方保证主动移交,积极配合办理解除或者终止的相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员工培训协议中的服务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员工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已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纪律等内容及时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了上述文件。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乙方签字同意的文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其向甲方出示的本人身份证明、暂住证等个人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果乙方对于前述内容不实,导致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无效,其无效之不利结果由乙方自已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