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首付 , 第二次付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2.1.完成商住大堂、商住会所(第四层)、楼宇示范单位、销售交楼标准、公共等候空间、雨蓬、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等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套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产品的顾问及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及结构图的电子文件完成2.1中装饰工程的设计方案的手稿图、电脑效果图、说明资料,深化、完善相关方案,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材料样板的选择与提供、成本预算和其他设计服务。
2.5.每一项设计,乙方须提供2款以上的设计方案供甲方参考选择。
2.6.设计成果要求:
2.6.1大厦商住大堂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2商住会所平面布置及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3标准层北半层交楼标准户型 种不同风格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风格及表现由乙方设计师自定,单方造价控制在 元以内,图幅规格为 规格;标准层南半层示范单位 种不同组合的彩色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4公共等候空间、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各 款效果图,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5首层入户大堂及裙楼商场雨蓬效果图 幅,图幅规格为 规格。
2.6.6以上方案的合订本。
2.7.方案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全套一式十份的施工图纸。
3.乙方报酬及支付方式:
3.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2条所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元。
3.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 元);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 元)。
4.甲方责任
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相同时间;规定时限超过3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4.2.签署确认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材料样板等。
4.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所耗工作量的计算和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4.4.负责方案和施工图会审的组织工作。
5.乙方责任
5.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5.2.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5.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相关责任。
5.4.对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
5.5.乙方的设计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根据施工图纸提交预算文件。
5.6.乙方应为金盛大厦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提供全程施工配合服务,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7.乙方应为甲方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提出建议,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窗帘、饰品、植物等,并指导布置家私。
5.8、参加甲方召开的装饰材料及装饰工程的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6.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则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并支付给乙方。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额的 5 ‰;逾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款额。
6.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6.5.合同生效后,若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额,并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
6.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技术经济资料、任何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甲方均有权向乙方索赔。
7.其他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对乙方设计的不满意且最终的施工未采用乙方的创意设计,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等泄漏给他人。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其所有权和版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侵权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4.本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