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流转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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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4:40:06     46.43 kb    DOC格式

山林流转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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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乙方在经营期内按——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元,从——年起每——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元(大写),支付方式为 。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卜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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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乙方在经营期内按——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元,从——年起每——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元(大写),支付方式为 。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卜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木、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不破坏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让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依法享有产品处置权。

(2)受让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4)在受让经营期限内有权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须经甲方鉴证同意,并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填写合同变更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生产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业用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遇有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3)在转让经营期限内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4)必须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行经营、流转。

(5)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州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权。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林地使用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权。

(五)乙方未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流转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林地、林木被破坏的.应按舰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

七、在转让经营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间。

八、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征占林地,其林术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乡(镇)经管站、林业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 80 亩林地(80 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 埂上为界;

第四段 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 上为界;

西至: 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北至 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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