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每月租金_______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________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1.30元/度计价,水价按3.60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________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每月租金_______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________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1.30元/度计价,水价按3.60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________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每月租金_______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________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1.30元/度计价,水价按3.60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________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_________)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_________)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八、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________,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已_____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_________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_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__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_________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租房注意事项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_________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燃气)、电话、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_________个月以上。
十二、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房屋使用余缺,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每月租金_______元。
1.2本租赁物的功能在依法律许可经营范围内由乙方自行配置,由甲方包租给乙方使用。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1.4如乙方以该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责令乙方立即搬走。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3.1租金按每两个月¥________元收缴(不含租赁水费、物业管理费,一切税费由乙方另行缴付),乙方应于上期最后七天内向甲方缴清下期租金。
3.2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3租期内电价按1.30元/度计价,水价按3.60元/度计价,实行先用后按月抄表收费(如果电价、水价涨价,则涨多少就升多少计算)。
3.4每月收取¥________元,作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及其保养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若无特殊意外,甲方不能提前终止租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让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期,出租方应与承租方进行协商并达成意见一致方可。
4.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按合同协议向甲方交付租金。若拖欠租金,则按拖欠一天,甲方将加收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罚金。乙方若逾期15天拖欠租金,则乙方必须立即迁出租赁物,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乙方押金。
5.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厂进行维修管理,如果租赁物有损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故意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须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如需进行室内装修,须经甲方同意。当乙方租赁期满或中途终止租约时,必须将租赁物修整好交回甲方。
5.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出租租赁物属于乙方投资形成的不动产部分乙方不能带走,例如供电、供水设施以及办公间、住宿间等,无偿归甲方所有,装饰品(不含不动产部分)及其它物品由乙方迁出之时带走。超出三天,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所有由乙方应付费用在押金中扣除。
5.5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面积转租。若未取得甲方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转交给第三人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租赁物。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5.6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负责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并承担由此支出的费用以及该租赁物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管理费、治安费、工商费、税费、租赁物租赁税及其他管理等支出的一切费用。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被有关部门责令罚款或处以其他惩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届满时,乙方必须将有关的费用全部缴清。
5.7乙方应负责到中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以及租赁期内工人所有工资、工人保险费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8乙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后三天内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5.9租赁物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明确不在乙方责任范围内,应及时向出租方反映,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处理。
第六条声明和保证
6.1非因甲方责任,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投入到该租赁物的装修费、固定设施费(如供电、供水设施等)。
6.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为甲方的建筑物财产保险的手续承担相关的费用,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除外)。
6.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及用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5租赁期间,对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物品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租赁期间工人工资、保险费以及所有生产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7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将该租赁物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将根据新市值,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
6.8租赁届满时,乙方因使用该租赁物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应全部结算付清。
6.9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原有租赁物外观及架构完整,若损坏须按市价赔偿或按原样恢复。
第七条责任执行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2如乙方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占用该租赁物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自满之日起,每日交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整,直至乙方完全迁出该租赁物之日止。
7.3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纠纷,应通知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7.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7.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